各教学系部:
为了进一步规范综合实践教学课程成绩管理,结合2016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及《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》的要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《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》中综合实践教学课程包含见习、岗前训练、集中实习、顶岗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。
二、根据2012级综合实践教学进度,请各系部安排指导教师将学生见习、岗前训练、集中实习、顶岗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五个环节的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。同时,将学生在五个实践环节的作业、照片、毕业设计等相关材料上传网络教学支持平台。
三、成绩按优秀、良好、及格、不及格四级记分,评为“优秀”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0%,各项评价标准和具体要求由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。
四、成绩录入截止时间:2015年5月25日。实践教学材料上传截至时间:2015年6月30日
未尽事宜,请联系教务与科研管理处:黄海燕,电话:0771-5870539。
教务与科研管理处
2015年5月12日